減免社保費款的屬期如何界定?具體減免的是哪幾個月?
上傳時間:2020-07-06 14:41:29瀏覽:0
內容摘要:繼“稅費優惠政策解讀”“你來問我來答”系列視頻講座后,稅務總局“稅務講堂”近日又推出“熱點政策解讀”系列課程,為納稅人、繳費人解讀最新出臺的稅費政策,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今天我們來學習: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延長,減免社保費款的屬期如何界定?相關解讀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延長,減免社保費款的屬期如何界定?

繼“稅費優惠政策解讀”“你來問我來答”系列視頻講座后,稅務總局“稅務講堂”近日又推出“熱點政策解讀”系列課程,為納稅人、繳費人解讀最新出臺的稅費政策,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今天我們來學習: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延長,減免社保費款的屬期如何界定?
相關解讀
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延長,減免社保費款的屬期如何界定?
減免的社保費嚴格界定為政策實施期內所對應的當期三項社保費,預繳、補繳、清欠等其他性質的社保費不享受減免政策,但預繳、補繳、清欠等所對應的社保費屬于實施期內的除外。這也就是說,對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的是2020年7-12月單位應繳的社保費;對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征收的是2020年5、6兩個月單位應繳的社保費;湖北省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政策繼續執行到6月底。

掃一掃,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